近日,海南省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,要求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,促进林草湿资源高水平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。
第1号总林长令提出,一是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。不折不扣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林事项整改,举一反三做好对破坏林草湿资源的问题排查和整改;完善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,严控林地保有量,强化林地用途管制;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,健全森林资源网络化管理体系,加强对红树林、海防林、国家公园及其他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巡护管理;坚持问题导向,高质量开展林长巡林;建立举报机制,广泛发动群众监督;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长效监管机制,及时开展违法图斑查处整改,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;完善执法联动机制,强化部门协同,持续保持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;持续推进“双遗产”申报工作。
二是大力发展林业经济。坚持生态保护、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相统一,在保护的前提下,发展壮大林业产业,推动我省林业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。积极拓宽“两山”转化路径,大力发展林下经济、特色经济林、生态旅游、森林康养等产业;积极培育和推广良种良苗良法,做好“六棵树”文章,积极推进椰子、橡胶、花梨、沉香、油茶和花卉种植,完善产业链条,精心打造海南特色林产品品牌;加强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,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,推进文化、旅游、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入林业经济,加快开发林业碳汇产品。科学开展森林经营,提升森林质量。涉及国家公园的市县级林长要积极推动园地融合发展。
三是深化林业领域改革创新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“三权”分置,稳定林地长期承包关系,稳妥推动集体林权流转,积极引导社会资本、金融资本参与林业建设。推进林木采伐改革,优化林木采伐管理规定,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,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服务。支持科学开展公益林中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,加快实施对非国有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生态保护补偿。
四是坚决守住防火防有害生物底线。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,提升森林防火预警能力、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,强化森林防灭火能力;坚持预防为主、积极消灭、发现在早、处置在小原则,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、野外用火管控、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等森林防灭火工作。织牢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网,坚持预防与治理并重,推进外来入侵物种“一种一策”精准治理;继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,持续监测,不能破防;持续巩固互花米草清零成果。
五是夯实林业高质量发展基础。加强规划引领和项目谋划,完善林业系统规划体系;全面摸清林业家底,建立林业数据库,完善智慧林业管理平台;加强林业科技基础工作,推动林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。整合基层林业力量,夯实林业队伍,全面推行“林长办+林业站+护林站”一体化建设,逐步实现办公场所建设规范化、队伍配备专业化、资源管理信息化;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,强化培训和日常管理,提升基层林业治理能力。
(海南日报 记者 孙 慧 2024.05.25)